海南广电记者采访被打事件引发关注追问暴力封堵,捍卫舆论监督自由
近日,海南广播电视总台记者在正常采访过程中遭遇暴力阻挠、设备被抢、人身受到伤害的事件,引发社会广泛关注。记者依法开展采访报道,是行使舆论监督权利的重要方式,也是保障公众知情权的必要环节。对记者采访活动施以暴力封堵,不仅侵害新闻工作者合法权益,更触碰了法律底线,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。事件暴露出的问题值得深思:在一些地方和领域,面对舆论监督,个别单位和人员不是正视问题、改进工作,而是习惯于“捂盖子”“堵嘴巴”,甚至诉诸暴力。这种错误做法必须坚决纠正,舆论监督自由必须依法捍卫。
采访受阻暴露权力任性的深层病灶
记者采访权来源于宪法和法律对公民知情权、表达权和监督权的保障,新闻工作者依法开展采访报道受法律保护。此次海南广电记者在采访中被打,表面看是个别人员法治意识淡薄、情绪失控,深层则折射出一些地方和单位对舆论监督的抵触心态。有的把舆论监督视为“找麻烦”“揭伤疤”,有的把媒体记者当作“不速之客”,更有甚者将正常采访与“负面报道”画等号,进而采取围堵、推搡、抢夺设备等过激手段。这种权力任性背后,是监督意识缺位、法治观念淡薄。舆论监督不是与谁过不去,而是帮助发现问题、推动解决问题。拒绝监督、封堵采访,只会让小问题拖成大问题,让局部矛盾演变为公共事件。
暴力封堵践踏法律红线与社会公序
对记者动粗,绝不是简单的“采访纠纷”,而是涉嫌违法甚至犯罪的行为。我国民法典、治安管理处罚法、刑法等法律法规,对人身权利、财产权利和新闻采访秩序均有明确规定。殴打记者、抢夺损坏采访设备,轻则构成治安违法,重则可能触犯寻衅滋事、故意伤害、故意毁坏财物等罪名。更应看到,暴力封堵采访所伤害的不只是记者个人,更是公众的知情权和社会的监督机制。记者镜头被强行遮挡,被遮住的往往是公众本该看到的事实;采访通道被暴力阻断,被阻断的往往是问题整改的契机。一个健康社会,必须容得下监督、听得进批评。对暴力阻挠采访行为依法严肃处理,既是维护记者合法权益,也是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公序良俗。
舆论监督是推动治理现代化的正向力量
舆论监督是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。许多安全生产事故、食品安全问题、环境污染事件,正是媒体曝光进入公众视野,进而推动有关部门迅速介入、依法整治。实践证明,舆论监督不是“添乱”,而是帮忙;不是“抹黑”,而是治病。海南自贸港建设正处于关键阶段,营商环境、法治环境、社会治理水平直接关系发展成色。一个地方对舆论监督的态度,某种程度上就是其法治意识和治理能力的晴雨表。善待媒体、善用媒体,主动接受监督,及时回应关切,才能赢得公众信任,凝聚发展合力。把舆论监督当作“啄木鸟”,树木才能更健康;把媒体记者当作“同行者”,治理才能更精准。
依法保障采访权需制度发力常态长效
捍卫舆论监督自由,不能停留在口头表态,必须落到制度机制上。一方面,要依法快速调查此次记者被打事件,查清事实、厘清责任,对施暴者和幕后指使者依法依规严肃处理,给记者和社会一个明确交代。另一方面,要健全新闻采访保障机制,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、干涉新闻机构及其新闻采编人员合法的采访活动,对干扰阻挠采访的行为设定清晰责任后果。同时,要畅通记者维权渠道,建立快速响应和联动处置机制,让记者在遭遇阻挠时有人管、有处说、有结果。对典型案件公开曝光、以案释法,形成“监督受保护、阻挠必追责”的鲜明导向。
以法治护航让监督更有力量
舆论监督自由是法治社会的重要标尺。保障记者依法采访,就是保障公众知情权、参与权、表达权、监督权。海南广电记者采访被打事件是一记警钟,提醒我们必须坚决纠正对待舆论监督的错误态度,坚决遏制暴力封堵采访的恶劣行径。有关方面应以此为契机,举一反三、查漏补缺,让依法采访有保障、舆论监督有底气。媒体和新闻工作者也要坚持依法依规开展采访,客观公正报道,以专业精神赢得社会尊重。唯有让监督在法治轨道上顺畅运行,让阻挠监督者付出应有代价,才能真正形成敢于监督、善于监督、依法保护监督的良好氛围,让舆论监督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正向力量。